1. 疫情期间月嫂期满离职怎么办
没有违约金
一、月嫂没签合同毁约应该怎么办
双方虽未订立书面合同,但一方履行主要合同义务为另一方所接受的,视为合同已成立。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zd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二、合同违约赔偿的原则有哪些
1、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即违约方不仅应赔偿对方因其违约而引起的现实财产的减少,而是应赔偿对方因合同履行而得到的履行利益。这是对受害人利益实行全面的、充分的保护的有效措施。从公平和等价交换原则看,由于违约方的违约而使受害人遭受损害,违约方也应以自己的财产赔偿全部损害。当然,这种赔偿应限制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根据
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这里的损失仅指财产损失。也就是说,违约方不仅应赔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实际损失,还应赔偿可得利益损失,即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损失。实际损失是现存的损失,可以说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损失,一般也不会产生争议。关键是要掌握可得利益。
2、合理预见原则。完全赔偿原则是对非违约方的有力保护,但从民法的基本原则出发,应将这种损害赔偿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赔偿损失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这就是合理预见原则,又叫可预见性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预见的主体是违约方;
(2)预见的时间是合同订立时;
(3)预见的内容是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财产损失的范围;
(4)判断违约方能否预见的标准采用主观和客观相结合的标准,即通常以同类型的社会一般人的预见能力为标准。
3、减轻损害原则。也叫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原则,是指在一方违约并造成损害后,受害人必须采取合理措施以防止损害的扩大,否则,受害人应对扩大部分的损害负责,违约方此时也有权请求从损害赔偿金额中扣除本可避免的损害部分。也就是将减轻损害作为受害人的一项义务看待,并以此限制违约方的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减轻损害原则的构成要件是:
(1)损害的发生由违约方所致,受害人对此没有过错;
(2)受害人未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害扩大;
(3)受害人的不当行为造成损害扩大。
4、损益相抵原则。又叫损益同销,是指受害人基于损害发生的同一原因而获得利益时,应将所受利益从所受损害中扣除,以确定损害赔偿范围。这是确定赔偿责任范围的重要规则。根据这一规则,违约既使受害人遭受了损害,又使受害人获得了利益时,法院应责令违约方赔偿受害人全部损害与受害人所得利益的差额,这是净损失、真实损失,但并不是减轻违约方本应承担的责任。
2. 疫情期间月嫂期满离职怎么办理
跟公司提交申请,并说明辞职的理由,理由一定要充分。请公司另派他人来接替自己的工作,等待公司批准,申请通过后就成功了。
3. 疫情期间月嫂上门需要核酸检测么
1、验血。做乙肝、丙肝血清免疫学检查。乙肝表面抗原或e抗原阳性者,及丙肝抗体阳性者不宜做保姆;患有慢性肝炎者更不能做保姆。这些乙肝、丙肝带毒者可通过密切的生活接触感染给雇主的家人
2、验便。做大便细菌培养检查,以查清是否患有伤寒病或其是否是伤寒病的健康带菌者。如果大便培养结果呈阳性,就不能做保姆。因为在其貌似健康的体内隐藏着伤寒杆菌,在日常生活接触中会传染给别人。
3、验痰。做痰液结核菌浓缩或培养试验,以检查是否患有结核病,结果为阴性者才可做保姆。总之,只有经过科学正规的医学体检,确认其身体健康者才可请其做保姆或月嫂。
4、如果保姆患了细菌性痢疾,必须立即停止工作。病愈后必须连续3次大便培养呈阴性,才可重新护理婴儿照顾家人。
5、妇检,发现妇科常见病如炎症、肿瘤、畸形、发育异常等疾病。
4. 疫情期间月嫂能进小区吗
这是属于不可抗力的意外情况,既然封控了,那就只能遵守防疫政策。期间月嫂居家也能继续帮你带带孩子什么的,可以减轻你的压力,你还可以多学习一些育儿经验,并没有什么坏处。
但是封控期间月嫂仍然是在付出劳动的,所以待遇上你们还是需要商量,毕竟人家有家不能回而且也真实的付出了劳动,总要善待人家才好。
5. 疫情期间月嫂定金能退吗
预订的月嫂如果不用了,定金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退的。
因为你在预订月嫂的时候交了定金,那就表明你和月嫂之间已经签订合同了,你现在预订的月嫂不用了,也就是你自己一方先违约了,月嫂那面,由于您已经交了定金,他可能如果有人用他,他也会拒绝的,这样也就影响他找下一个雇主的,所以定金是不能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