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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嫂单休国庆节怎么放假(育儿嫂国庆带薪休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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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育儿嫂国庆带薪休假吗

  ✓条例明确,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的延长生育假由30日调整为60日,男方享受陪产假15日。男女双方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将其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工资不得降低。

  ✓条例对女方的生育支持优待政策也给出了进一步提升空间,规定,女方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也就是说,加上国家规定的98天正常产假,女方最多可享受到八个月左右的生育假期。

  ✓在子女满三周岁前,夫妻每人每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

  ✓夫妻双方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调整延长生育假、育儿假的假期分配。女方自愿减少延长生育假的,男方享受的陪产假可以增加相应天数;夫妻双方享受的育儿假合计不超过10个工作日。

2. 育儿嫂国庆节休几天

育儿嫂一般是一个月工作26天,月休四天,遇到法定假日的话,可以事先与雇主家庭约定一下,看是另收费用还是放假,一般来说,遇到春节这样的假日都是要放假的。育儿嫂工作时间的特殊性决定其需要连续工作不休息,一般而言,育儿嫂26天就算一个月,不按照月历计算。如果请2个月,那她其实连续做满52天就期满了。育儿嫂的工作主要是护理0-3岁的婴幼儿,因此不能完全照搬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

3. 育儿嫂节日带薪休假吗

2016年产假比2015年增加了,但各个省份的标准都不同,大多在国家规定的98天之外,延长产假60天。2016年产假规定明确了配偶的护理假,其中江西是15天,四川是20天,宁夏是25天。其中,四川省规定,合法生育孩子的夫妇,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有20天护理假。女方能享受158天产假,若男女方合计,不管一孩二孩,夫妻一共至少休假178天。

  产假分类:

  1、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2、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3、晚育假、晚育护理假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

  晚育假,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处理。例如,广东省为15天,上海市为30天。晚育假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4、授乳时间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 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

产假常见问题

  一、产假期间工资问题

  1、若是用人单位有为职工购买生育保险,那么职工在休产假期间的工资则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来

4. 育儿嫂节假日工资

我们在中介找的育儿保姆,春节期间法定假是三天,如果家里孩子小离不开育儿嫂,就和育儿嫂商量一下,但是从大年初一到初三都是双倍工资,如果育儿嫂本人春节期间要回家过年,你们千万不要勉强,这是人家的正当权益,你们可以委托公司找人临时替换一下

5. 育儿嫂法定假日休息带薪吗

育儿假没有生育津贴

按照《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所以育儿假期间不扣工资,就和年假差不多性质,带薪休假

6. 育儿嫂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带薪休假吗

1974年瑞典成为世界上第1个用育儿假替代产假的国家。

带薪育儿假是鼓励生育最主要的因素之一。1974年,瑞典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以育儿假取代特定性别产假的国家。瑞典的父母在孩子出生或被领养之后,都有权利享有较长的带薪育儿假。

7. 育儿嫂法定节假日带薪

年休假,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工作满一定的工作年限后,每年享有的保留工作带薪连续休假。年休假包括基本年休假和补加年休假。具体时间由国家根据不同的工种和劳动的繁重程度分别规定。

可以,两者并不冲突,职工可以同时享受育儿假和带薪年休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事假、病假以及享受寒暑假的职工,具备相应条件后,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但育儿假不在其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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