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育儿嫂10月1日休假几天
根据条例,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婚假外,延长婚假十五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产假九十天; 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双方每年各十天育儿假,育儿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待遇; 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需要二级以上护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十五天的护理照料时间,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七天
2. 育儿嫂带薪休假11天哪几天
有,但很多单位没实行
2021年12月修改并施行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其中关于育儿假,规定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育儿假。
育儿假本是国家为鼓励群众多生育,让父母可以给儿童更多的陪伴时间,应该是可以当年假一样请?”该网友表示,到目前(1月26日)为止,单位还没有人请到育儿假,“所有请求都被单位驳回。”
3. 育儿嫂十一怎么休假
是的!全国各地育儿假最新规定
【山西】
为进一步适应人口形势新变化和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山西省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了修订,已由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修订通过,修订版的《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修订版《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五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三十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六十日,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日。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且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每年十五日的育儿假。育儿假期间,可以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且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可以分别每月发放不低于二百元的婴幼儿保教费。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农业人口,村民委员会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
【安徽】
2021年11月19日,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表决稿)》(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二十八条 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
(一)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九十天;
(二)男方享受三十天护理假;
(三)在子女六周岁以前,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十天育儿假。
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河北】
2021年11月23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对优化生育政策、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等内容作出规定。该条例于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
第二十五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十五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延长产假六十天,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延长产假九十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十五天;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各十天育儿假。婚假、产假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护理假和育儿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上海】
2021年11月25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修改版《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一条 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六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鼓励用人单位采取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措施,支持家庭生育、养育。
【浙江】
2021年11月25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明确延长产假、增设育儿假等,自决定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修改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生育一孩延长产假60天,总计158天;生育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总计188天。
●在子女3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10天育儿假。
●男方享受15天护理假的规定不变。
【北京】
2021年11月26日上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修改版《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延长生育假六十日,男方享受陪产假十五日。
●男女双方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将其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工资不得降低;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女方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满三周岁前,每人每年享受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每年按照子女满周岁计算。
●夫妻双方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调整延长生育假、育儿假的假期分配。女方自愿减少延长生育假的,男方享受的陪产假可以增加相应天数;夫妻双方享受的育儿假合计不超过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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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育儿嫂十一天带薪休假
不交社保有带薪产假,产假是法定权益,无论是否交社保应该享有。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5. 育儿嫂一周休几天
育儿嫂和月嫂每个月都是工作26天休息四天。育儿嫂和月嫂都是早九晚五。育儿嫂和月嫂的工作时间还真都是一样的。虽然育儿嫂和月嫂的工作内容不尽相同。但是他们的上班时间都是一样的。月嫂的工作密集度比较大,主要集中在这26天里。育儿嫂没有那么的累,每天就是照顾小孩子。育儿嫂不需要照顾产妇,而月嫂必须要照顾产妇,这是二者工作内容的区别。但是育儿嫂和月嫂的工作时间是一样的。
6. 育儿嫂10月1日休假几天啊
广东新增的10天育儿假是不包括周末应当休息的假期,育儿假不包括周末和国家的法定节假期,并且育儿假既可以一次性休满十天,也可以分不同的时间段分开休,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育儿假不能够延期到下一年,最多只有三年的育儿假期,每年的育儿假期必须当年休完,并不能累积到下一年,并且对于夫妻双方来说,既可以双方一起休息,也可以分开休息,若是一起休可以更好的照顾宝宝,若是分开休照顾宝宝的时间也会越多,各有各的好处。
7. 育儿嫂十月一放几天假
今年五一法定是休息五天,育儿嫂休息前三天,如果不休那就是平时的双倍工资。
8. 育儿嫂十一几天假期
是带薪
《条例修正案(草案)》新增加了“带薪”育儿假的内容,我省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年或享10天的“带薪”育儿假。
为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子女负担和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明确了婚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等假期和待遇;同时规定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妇女就业权益保障、住房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主要配套支持措施
9. 育儿嫂带薪休假11天那几天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法律上对孩子父亲的陪产假是没有相关规定的,只能休晚育奖励假30天。但是男方如果休了晚育奖励假,女方就不能再休晚育奖励假。但是有些地区也有自己的相关规定,例如《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男职工享有10天护理假,凡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假期工资。工资标准按照配偶生育时间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计算。
产假期间的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发放,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假如该企业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则假期期间的基本工资由企业支付。
但实际上很多地区并没有像陕西一样出台辅助规定,所以有很多企业男士是没有陪产假的,一旦要休陪产假,则需要按照病假的标准来申请假期,假期期间不但没有工资,由于出勤率不够,则要扣除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