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育儿假是带薪假?
父母育儿假指有孩子的职工不分性别均可享受的假期,可以由劳动者较为灵活地使用,满足在职职工照顾年幼子女的需求,已经在国际上被广泛使用。2018年,36个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中有24个有带薪父母假,大部分国家这一制度由劳动部门主导,将其视为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的一部分,也有部分国家由负责家庭和社会事务部门主导,将其视为家庭支持政策的一部分,但无论政策如何设计,其目标都是保障劳动者能够更好兼顾工作和家庭照料。
二、10天育儿假是带薪假吗?
是带薪
《条例修正案(草案)》新增加了“带薪”育儿假的内容,我省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年或享10天的“带薪”育儿假。
为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子女负担和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明确了婚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等假期和待遇;同时规定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妇女就业权益保障、住房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主要配套支持措施
三、育儿假陪护假是带薪休假吗?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法律上对孩子父亲的陪产假是没有相关规定的,只能休晚育奖励假30天。但是男方如果休了晚育奖励假,女方就不能再休晚育奖励假。但是有些地区也有自己的相关规定,例如《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男职工享有10天护理假,凡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假期工资。工资标准按照配偶生育时间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计算。
产假期间的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发放,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假如该企业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则假期期间的基本工资由企业支付。
但实际上很多地区并没有像陕西一样出台辅助规定,所以有很多企业男士是没有陪产假的,一旦要休陪产假,则需要按照病假的标准来申请假期,假期期间不但没有工资,由于出勤率不够,则要扣除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
四、为什么父亲不应该休带薪育儿假?
好像从古至今,生儿育女就是妈妈应该做的事。
俗语有:男主外,女主内。
作为一家之主的丈夫、父亲,负责在外打拼,而作为妻子、母亲,则负责在家洗衣做饭,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之所以,会出现这样一个让人思考的问题,即父亲是否应该享有育儿假?
我认为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
:一方面是随着整体经济的提升,女性在整个社会中发挥的作用远远大于以前,换句话说就是女性地位提高,女人与男人在各个方面逐渐享受平等待遇,相比以前,人们把更多的目光放在了女性身上。
另一方面,随着人们普遍知识水平的提高,人们普遍意识到生子养子不应该是一个人的事情,父母双方对孩子的成长发育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五、广东育儿假是带薪休假吗?
有,但很多单位没实行
2021年12月修改并施行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其中关于育儿假,规定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育儿假。
育儿假本是国家为鼓励群众多生育,让父母可以给儿童更多的陪伴时间,应该是可以当年假一样请?”该网友表示,到目前(1月26日)为止,单位还没有人请到育儿假,“所有请求都被单位驳回。”
六、求帮助,关于育儿嫂法定假日休几天问题?
育儿嫂一般是一个月工作26天,月休四天,遇到法定假日的话,可以事先与雇主家庭约定一下,看是另收费用还是放假,一般来说,遇到春节这样的假日都是要放假的。育儿嫂工作时间的特殊性决定其需要连续工作不休息,一般而言,育儿嫂26天就算一个月,不按照月历计算。如果请2个月,那她其实连续做满52天就期满了。育儿嫂的工作主要是护理0-3岁的婴幼儿,因此不能完全照搬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
七、上海育儿假是连休吗?
可以连休也可以分开休
根据条例规定,育儿假可以休到小孩满三周岁。也就是说,在小孩未满三周岁前,每年可以休5天的育儿假。
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也就是说和年假差不多,一个月之内休一天的育儿假,不会扣你全勤。
在实际执行中,育儿假按照生育的子女数量计算天数。每年的育儿假原则上应在当年使用,可以连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
八、江西休产假可以接着休育儿假吗?
9月29日,江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在当天新闻发布会上,江西省卫健委主任王水平介绍,江西成为全国第2个完成《条例》修改的省份,标志着三孩生育政策的配套法规正式实施。
改变内容婚假由3天变18天。产假女性由158增加到188天。男性陪产假由15增加到18天。
而育儿假说明是孩子在三岁以前,夫妻双方每年10天的假期。所以从理论上说休完产假可以同时休育儿假。
九、休完产假回来可以休育儿假吗?
今年有子女在三周岁以下的夫妻能够享受当年育儿假;《条例》实施后正在休产假的夫妻,在产假休完后可休当年育儿假,育儿假不能延续至第二年。
推荐阅读:《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设立育儿假,是四川省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一项重要内容。除此之外,此次《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内容还包括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孕产期保健服务,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强化建设婴幼儿活动场所、母婴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等方面内容。
据介绍,四川此次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修改,主要是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要求,对照上位法,立足促进四川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重点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进行修改,同时强化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的保障,确保相关政策措施尽快落地实施。
十、带薪假和探亲假可以同时休吗?
一年中探亲假和带薪年假能同时享受。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六条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扩展资料: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