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育儿嫂节假日几倍工资
国庆节假期安排: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和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和10月8日(星期四)。 十一国庆放假安排:联合放假 8天长假共度国庆中秋 法定节假日是三倍工资,公休日是1.5倍工资。
2. 育儿嫂过节几倍工资
育儿嫂的服务价格比起月嫂来说会第一点,因为只需要护理0-3岁的宝宝,没有月嫂那么辛苦,育儿嫂分住家和非住家,以南京为例,价格大概在4500-10000之间。
育儿嫂的工资和证书级别、所在地区、实践经验都是有关的,目前各家政公司的报价大都在千元以上,根据技术等级和熟练程度工资水平也不同。
初级育儿嫂每个月工资至少在两千至三千元左右,中级的一般是千以上,高级育儿嫂月收入在五六千左右,而对于经验丰富的高级育儿嫂来说,收入上万已经很常见了。
3. 育儿嫂假期双倍工资
今年五一法定是休息五天,育儿嫂休息前三天,如果不休那就是平时的双倍工资。
4. 育儿嫂法定节假日工资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法律上对孩子父亲的陪产假是没有相关规定的,只能休晚育奖励假30天。但是男方如果休了晚育奖励假,女方就不能再休晚育奖励假。但是有些地区也有自己的相关规定,例如《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男职工享有10天护理假,凡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假期工资。工资标准按照配偶生育时间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计算。
产假期间的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发放,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假如该企业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则假期期间的基本工资由企业支付。
但实际上很多地区并没有像陕西一样出台辅助规定,所以有很多企业男士是没有陪产假的,一旦要休陪产假,则需要按照病假的标准来申请假期,假期期间不但没有工资,由于出勤率不够,则要扣除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
5. 育儿嫂有节假日吗
1、一般男方陪产假或护理假的规定是10-30天不等。目前,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
2、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
3、各地的人口与生育计划条例对男方的陪产假各有不同的规定,陪产假或护理假的规定是10天至30天不等,规定育儿假多规定为子女满3周岁前双方可享受育儿假5天-15天不等。
国家规定陪产假多少天
目前,中国大陆地区除了西藏和新疆外,其余省份均相继修改了本地计生条例,明确了本地的陪产假(部分地区称为护理假)的期限:
陪产假最短的为天津、山东两地,为7天;其次是上海,为10天。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江西、广东、海南、重庆、贵州、青海等省份的陪产假都为15天;湖南、四川两地的陪产假为20天;内蒙古、广西、宁夏的陪产假为25天;安徽明确,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陕西规定,男方护理假为15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
上述省份中,河南、甘肃、云南三地的男性享受的陪产假期限最长。根据新版计生条例,河南的护理假为1个月,甘肃和云南的护理假为30天。
各地关于护理假或陪产假,以及育儿假的规定具体介绍如下:
1、上海 陪产假:10天 育儿假: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
2、广东省 陪产假:15日 育儿假: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
3、河北省 护理假:15天 育儿假: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各十天育儿假。
4、重庆市 护理假:20天 育儿假: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儿假至子女一周岁止,或者夫妻双方可以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五至十天的育儿假。
5、江苏省 护理假:15天 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6、湖南省 护理假:20天 育儿假:在子女三周岁以内,夫妻双方每年均可享受十天育儿假。
7、河南省 护理假:一个月 育儿假: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每年应当分别给予夫妻双方十日育儿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
8、内蒙古 护理假:25天 育儿假:在子女三周岁以前,每年给予双方各十日育儿假。
9、陕西省 护理假:一般为15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女职工生育三孩的,男方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再加10天。 育儿假:在子女三周岁以内,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累计十天的育儿假。
10、山西省 护理假:15日 育儿假: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且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每年十五日的育儿假。
11、山东省 陪产假:15日 育儿假: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
12、辽宁省 护理假:20天 育儿假: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日的育儿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13、湖北省 护理假:15天 育儿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
14、安徽省 护理假:30天 育儿假:在子女六周岁以前,每年给予夫妻各十天育儿假。
15、四川省 护理假:20天 育儿假: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天的育儿假,育儿假视为出勤。
16、江西省 护理假:30天 育儿假: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十日育儿假。
17、北京市 护理假:15天 育儿假: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满三周岁前,每人每年享受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每年按照子女满周岁计算。
18、天津市 护理假:15天 育儿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用人单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日的育儿假。
19、云南省 护理假:30天 育儿假: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或者合法收养且子女不满3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每年累计10天的育儿假。有两个以上不满3周岁子女的,再增加5天育儿假。
6. 育儿嫂过年放假带薪吗
1.准予母亲休产假,而育儿假也可准予父亲休。
2.产假通常是整个假期的带薪假,但育儿假可以是带薪休假和无薪休假的组合。
3.本质上来说,产假是为自然母亲提供的,而父母可以为父亲以及祖父母提供,甚至可以扩大到领养的孩子。
4.产假是在出生后立即开始的,而育儿假可能是为了家庭活动。
5.产假通常由法律保障,但在大多数国家,产假仍然不受法律保护。
6.产假被业界普遍接受,而育儿假仍然受到批评。
7. 育儿嫂哪些节日双倍工资
家政服务合同
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家政服务公司为消费者提供的全日制,入住式家政服务.
甲方(消费者):
乙方(经营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家政服务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家政服务内容
乙方同意为甲方选派家政服务员 人,承担甲方的第 项服务:
1,一般家务;2,孕,产妇护理;3,婴,幼儿护理;4,老人护理;5,家庭护理病人;6,医院护理病人;7, 其他 .
第二条 服务地点 .
第三条 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期限,方式
1,甲方向支付乙方的服务费包括:家政服务员工资 元人民币/月和家政公司管理费 元人民币/月,食宿费 元人民币/月,交通费 元人民币/月,共计人民币 元.
支付期限:按□月/□季/□半年/□年支付.
支付方式: .
2,家政服务员上岗试用期为 个工作日,试用期服务费(大写) 元人民币.
3,双方签约时甲方支付乙方信用保证金(大写) 元人民币.信用保证金可用于抵扣甲方因违约所应承担的责任,服务期满剩余信用保证金应如数退还.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合理选定,更换和辞退家政服务员;家政服务员试用期满若不能相对独立完成工作,乙方应于试用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调换家政服务员,调换 名同级别的服务员后均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试用期间服务费按日计算,试用期满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
(2)甲方对家政服务员体检情况有异议的,可有权要求重新体检,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权拒绝家政服务员在其住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方与家政服务员另行约定.
(4)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因对家政服务员存在管理过失而造成的相应损失.
(5)具有下列条件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聘请家政服务员的需求解除.②服务员有盗窃行为或有传染病.③调换服务员期间空岗5个工作日无替换人员到岗工作.④服务员在适应期后仍不能相对独立完成工作.⑤服务
员存在刁难,虐待甲方成员的行为.⑥合同期满.
2,甲方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填写家庭住址,房屋面积,联系电话,对家政服务员的具体要求,以及与家政服务员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如变更以上内容请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应尊重家政服务员的人格及劳动,提供劳动条件和服务环境,提供适当和安全的居住场所,不得歧视或虐待家政服务员,不得安排家政服务员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如遇家政服务员突发急病或受到其他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3)甲方应安排家政服务员每月4天的休息时间和每天8小时的睡眠时间,并保证其食宿,遇国家法定假日不能合理安排家政服务员休息时,要给予日平均工资两倍的加班补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将家政服务员转为第三方服务,不得将服务员带往非约定地点工作.
(5)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完成对家政服务员的管理,教育和工作指导,并妥善保管家中现金和贵重物品.
(6) 服务期满甲方续用家政服务员的,应提前7日与乙方续签合同.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服务费,信用保证金.
(2)乙方有权代收或催收家政服务员的工资和加班费.
(3)若甲方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乙方有权召回家政服务员.
(4)乙方有权向甲方求证,了解甲方投诉或家政服务员反映情况的真实性.
(5)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所支付的保证金将转为违约金处理.
①甲方教唆服务员脱离乙方管理.②甲方家庭成员中有传染病人而未如实告之乙方.③甲方未按时支付相关费用.④甲方服务地址变更或服务对象发生变更而未通报乙方并取得同意.⑤甲方对服务员的工作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刁难,虐待服务员行为.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为甲方委派身份,体检合格并符合《国家劳动部》规定的相应服务能力的家政服务员,家政服务员应具有北京市或原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2)乙方负责家政服务员的岗前教育和管理工作,实行跟踪管理,监督指导,接受投诉并妥善处理.
(3)乙方存在对家政服务人员管理过失的情况下,乙方应协助甲方追究家政服务人员责任.
(4)乙方应帮助家政服务员投保《家政服务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5)乙方应本着客户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认真兑现各项服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另外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有关违约的其他约定事项: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合同未尽事宜及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家庭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8. 育儿嫂节假日工资怎么算
各公司提成是不一样的。育儿嫂是二八开。待岗期间公司是管吃管住。休息回公司也是管吃住。保姆是收一百至三百的中介费。或在保姆每月工资里提一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