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洁人员目标责任书
1、质量保证:我公司保证本次所投标的产品均为厂家原包装,符合国家质量认证中心3C认证标准要求,提供产品技术资料(包含产品目录、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及使用指南);
2、供货安装时间及技术培训:我司在本次招标采购中若中标,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二个工作日与用户签订采购合同,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向用户提供货物并安装。而且提供的所有产品负责免费送货、安装、调试,直至设备正常运行。同时,我公司还负责向用户培训设备的使用操作和简单维护,并于客户签订售后服务协议,以保障客户利益。
3、保修期:我公司对本次招标供货有效期内所提供的所有产品连同配件上门保修三年,提供上门服务,无需用户送修,并提供终身技术服务支持,和维修。在设备使用期间的耗材均按市场最优惠价格供应,不收取上门服务等。
4、响应时间:我公司对本次招标供货有效期内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坚持每月定期回访,巡回检查及保养以延长机子寿命。保修期内,产品若发生故障,我公司在接到用户报修信息后,福州市内用户2个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并到位检修,市外用户4个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并到位检修,在8个小时内修复。特殊情况在12个小时内无法修复的,我司将提供备用设备给客户免费使用。保修期内因设备性能故障检修多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我司将无偿更换新设备。在超出保修期后,如产品发生故障,我公司可派技术员免费上门服务,如需更换配件,配件均按市场最优惠价格供应。
5、服务工作时间:对本次招标供货有效期内所提供的所有产品,我公司坚持每周7天,每天24个工作小时全天候服务。
6、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消耗材料均为原装正品,决不提供替代品牌耗品或假冒伪劣耗品,以确保设备的良好运转。
承诺人/承诺单位
日期
简短的售后服务承诺书2
我公司认真按照以下要求作出承诺:
1生产过程严格按iso9001:XX质量体系和iso14001环保认证实施,确保产品质量。
2、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三年的免费质量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对需方非人为原因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或配件进行免费维修,确定不能使用的进行免费更换,免收维修费、零件费、上门服务费、交通费。
3、售后中心专门成立此批办公家具售后服务小组,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解释产品使用功能及保养细则: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检查和保养,每年进行一次系统的全面检查于维护,包括面料的清洁、油漆表面上腊、结构件的紧固、轨道加油等。
4、收到有关售后服务要求的电话或传真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若问题严重无法短时间解决的,做出书面解释并明确解决时间。
5、货物安装完毕后,加塑膜进行保护,全面使用前派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清洁服务。
具体保修细则如下:
1、班台、会议台类:保修范围为台面断裂、分层脱胶、配件损坏、抽屉推拉不顺畅等。
2、文件柜、钢制文件柜类:保修范围为进出阻碍、路轨不畅等。
3、椅类:保修范围为脱胶、断线、椅座椅背胶板开裂、自动回复功能失调、椅脚脱焊断裂、配件损坏等。
4、职员台系列:保修范围为台面崩裂、封边脱落、配件损坏、抽屉推拉不畅等。
5、沙发类:保修范围为脱胶、断线、木架不稳、配件损坏等。
7、保修服务:若产品有上述问题,本省顾客请与我公司维修部联系。外省顾客请与我公司驻当地售后服务机构联系。
8、客户责任:客户应爱惜家具,正确使用,若有认为损坏,不在本公司免费维修之列,但可提供所需服务,酌情收费。
9、产品售后延伸服务:所有投标产品的面料翻新、搬迁重组等,如顾客今后有此要求,我公司负责施工,只收取成本费用。
2. 保洁人员目标责任书怎么写
-范例××××企业内部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了切实做好××××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职责,强化责任,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广大职工生命财产和企业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此责任书。
一、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各科室要自觉接受××××的管理,落实安全防火工作,经常对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消防技能、消防器材使用的宣传教育,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不断提高员工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保证本部门人员做到“四懂四会”,即:懂本岗工作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懂疏散逃生的方法;会处理险情事故、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疏散逃生。
三、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消防管理范围及责任划分,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使××的消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具体到个人,同时各科室要做到以下几点:1、每天下班前应有专人检查安全,做到断水、断电、关窗锁门; 2、用电设备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带病作业; 3、办公室禁止私接电源,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严禁使用电炉、热的快、酒精炉等; 4、安装和修理用电设备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认真检验。
室内电路不准变动,因工作必须变动时,要经主管部门批准;5、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准私拉电力线路,必需的临时线要随用随拆,以防火灾;四、严格本科室辖区的消防设施的制度管理 1、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点,不准随意移动或作其它使用,不准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同时保持消防器材清洁完好、有效。
2、维护好本辖区内的消防设施。
如(灭火器、箱、消火栓、箱、应急疏散指示灯、应急疏散安全出口指示牌、疏散安全出口门标志)等。
3、本辖区内的灭火器材无丢失和非正常损坏。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器材应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设置。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和科室领导签字后分别保留一份。
×××:科室领导:二〇一一年×月×日
3. 保洁员工作责任书
银川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2013年6月28日银川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通过 2013年7月3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批准 2013年8月12日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置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消纳、综合利用等处置环节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在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道路设施、装饰维修房屋所产生的渣土、弃料及混凝土罐车产生的废弃物等。
第三条市城市管理部门是本市建筑垃圾管理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市辖区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市辖区城市管理部门根据市城市管理部门的委托负责建筑垃圾的相关管理工作。
县(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并接受市城市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建设、住房保障、规划、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规划应当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并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行业专项规划相衔接。
第五条建筑垃圾处置应当坚持城乡统筹和综合利用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建筑垃圾处置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建筑垃圾运输全程监控系统和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等处置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建筑垃圾管理的行为有权进行举报。
市、县(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查处,并将处理情况答复投诉、举报人。建筑垃圾违法处置投诉属其他部门管理的,应当及时转交相关部门查处。
第二章建筑垃圾排放运输管理
第八条建筑垃圾排放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混合处置。
第九条排放建筑垃圾的建设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工地周边设置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围挡设施;
(二)工地出口实行硬化,设置洗车槽、车辆冲洗设备和沉淀池并有效使用;
(三)施工期间采取措施避免扬尘,拆除建筑物应当采取喷淋除尘、设置立体式遮挡尘土防护设施等措施;
(四)设置建筑垃圾专用堆放场地,并及时清运建筑垃圾;
(五)各类建设工程在项目竣工时,应当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清运干净。
因施工场地限制,无法达到前款第(二)项规定的,经所在市、县(市)城市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其他相应处置措施。
第十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市、县(市)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证,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筑垃圾排放量及核算的相关资料;
(二)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包括建筑垃圾的分类、排放地点、数量、运输路线、消纳地点和回收利用等事项。
第十一条市、县(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并书面告知理由。
需要延期的,应当在期限届满五日前向市、县(市)城市管理部门提出延期申请。
第十二条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证的单位,应当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准运证件。
禁止将建筑垃圾交未给取得建筑垃圾准运证件的单位或者个人运输。
第十三条禁止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及使用过期的建筑垃圾处置证。
第十四条居民住宅装饰装修房屋所产生的建筑垃圾,有物业服务的由物业服务企业代为统一收集、运输至市、县(市)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的消纳场。
无物业服务的居民小区,由街道办事处代为统一收集、运输。代为收集、运输的费用由产生建筑垃圾的居民承担。
第十五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与市、县(市)城市管理部门签订运输线路的环境卫生保洁责任书。责任书内容应当包括行驶的时间、线路、保洁要求、责任保证等。
第十六条运输建筑垃圾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运输车辆应当设置密封式加盖装置,并实施完全密闭式运输,保持车辆整洁,不得沿途丢弃、泄漏、遗撒,禁止车轮、车厢外侧带泥行驶;
(二)承运经批准处置的建筑垃圾;
(三)将建筑垃圾运输至经批准的消纳场;
(四)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准运证件;
(五)按照建筑垃圾分类标准实行分类运输,泥浆、混凝土应当使用专用罐装器具装载运输;
(六)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输。
第三章建筑垃圾消纳管理
第十七条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行政区域内建设相应数量的建筑垃圾消纳场,统一消纳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当有完备的排水设施、道路、机械设备和照明设施,入场的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消纳。
第十八条下列区域不得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洪泛区、泄洪道及周边区域;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
第十九条建筑垃圾消纳场的管理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规定消纳和堆放建筑垃圾,不得消纳其他物料;
(二)保持消纳场道路畅通,相关设备和设施正常使用;
(三)保持消纳场和周边环境整洁;
(四)对进入消纳场的运输车辆、消纳建筑垃圾数量等情况进行记录,并定期将汇总数据报市、县(市)城市管理部门。
第二十条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入消纳场,应当服从消纳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按要求倾卸。
第二十一条建筑垃圾消纳场不得消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垃圾或者其他危险废弃物。
第二十二条建筑垃圾消纳场的管理单位,不得擅自关闭或者拒绝消纳建筑垃圾。消纳场达到原设计容量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继续消纳的,应当书面告知市、县(市)城市管理部门。
第二十三条禁止在城市道路、桥梁、公共场地、公共绿地、水域、供排水设施、农田水利设施或者其他非指定场地倾倒建筑垃圾。
第四章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第二十四条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生产、销售、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投入参与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利用项目,逐步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使用比例。
第二十五条鼓励道路工程的建设单位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优先选用建筑垃圾作为路基垫层。
鼓励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在同等价格、同等质量及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第二十六条相关企业生产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建材革新的有关规定及产品质量标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主要原料应当使用建筑垃圾。不得采用列入淘汰名录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生产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筑垃圾排放单位将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与建筑垃圾混合处置的,由市、县(市)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放建筑垃圾的建设工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设置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围挡设施的;
(二)未实行硬化及设置洗车槽、车辆冲洗设备和沉淀池并有效使用的;
(三)施工期间未采取措施避免扬尘的;
(四)拆除建筑物未采取喷淋除尘、设置立体式遮挡尘土防护设施等措施的。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放建筑垃圾的建设工地未设置建筑垃圾堆放场地或者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未将建筑垃圾清运干净的,由市、县(市)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清运;逾期不清运的,由市、县(市)城市管理部门代为清理,清理费用由排放建筑垃圾的单位承担,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证处置建筑垃圾的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使用过期的建筑垃圾处置证的,由市、县(市)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将建筑垃圾交给未取得建筑垃圾准运证件的单位或者个人运输的,由市、县(市)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县(市)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设置密封式加盖装置运输建筑垃圾的;
(二)车轮、车厢外侧带泥行驶,沿途丢弃、泄漏、遗撒建筑垃圾的;
(三)未随车携带准运证件的;
(四)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输建筑垃圾的。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筑垃圾未实行分类运输或者泥浆、混凝土未使用专用罐装器具装载运输的,由市、县(市)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筑垃圾消纳场的管理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县(市)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保持消纳场设备、设施正常使用的;
(二)未对进入消纳场的运输车辆和建筑垃圾进行记录和数据汇总的。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筑垃圾消纳场消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垃圾或者其它危险废弃物的,由市、县(市)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城市道路、桥梁、公共场地、公共绿地、水域、供排水设施、农田水利设施或者其他非指定场地倾倒建筑垃圾的,由市、县(市)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清理;逾期不清理的,由市、县(市)城市管理部门代为清理,清理费用由倾倒建筑垃圾者承担,并处以每立方米一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市、县(市)城市管理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在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自2013年10月1日施行。
4. 关于保洁入职责任书
1. 由售楼公司的入伙引导员陪同业主到开发商处办理手续,并提醒业主带齐所有证件和资料。
⑴确认业主身份:办理交房的业主须持《入伙手续通知书》(附件1)、业主身份证及复印件、业主户口本及复印件、外地人须持暂住证及复印件、购房外批单、业主委托他人办理手续受托人须持“业主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或其他付款凭证到开发商的销售部或客户服务部,确认业主入住资格。需办理小区停车证的需出据本人驾驶证及行车证。
⑵交纳相关费用:业主到开发商的财务部交纳房屋尾款、各项契税及其他费用。
⑶以上两项确认后,经办人应在“入伙手续书”上签字盖章。
2、由物业公司的3名保安人员接手并陪同业主到物业管理公司办理手续。收取业主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部分内容)、身份证复印件、“业主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3名管理人员分别填写“居民家庭情况登记表”并领取《业户手册》、《北京市商品住宅公人维修基金分户卡》,签署《前期物业管理协议》、《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之承诺书。 4、业主持物业公司物业部签字转来的《入伙流程表》到物业公司财务部交纳相关费用见“业主收费清单”。 5、业主持物业公司财务部(4名财务人员)签字转来的《物业入伙流程表》到物业公司工程部办理相关手续:①、物业公司保安部(保安人员1名)将业主房间钥匙发放给业主,并由业主签署《钥匙交接单》、签署《备用钥匙管理协议并由业主签署《钥匙交接单》、签署《备用钥匙管理协议》、《入伙手续书》及《办理入住流程表》并封存备用钥匙一把,以便物业工程部对业主房间内的各项设备设施进行维修、调试。同时工程部人员为业主发放钥匙、水、电、天然气IC卡及信报箱钥匙。②、验房:由物业工程部(分为6个验房小组,1名工程部调度人员全盘调度)人员陪同业主到业主所购房屋,对房屋内结构、设备设施及各种五金配件进行验收,并将房屋验收状况和各表底数填写在《房屋设备验收交接表》内,同时在该表上业主及物业陪同验房人员签字确认。如有申报及维修事宜,可将业主所填写的《房屋设备验收交接表》中的问题于当日报承建方返修。 6、业主办完所有手续或在办理入伙手续过程当中,如对物业有任何疑问,可随时向客务管理员提出,由入伙引导员将业主引导致物业现场办公咨询处进行答疑。 7、如业主进行二次装修,由物业公司工程部审定施工方案及施工图,同时与装修施工单位、业主签署《房屋施工管理协议》和《施工保洁责任书》,由物业工程部签发《施工许可证》。 8、物业公司、开发商及承建方协调事项⑴办理入伙结束当日,物业公司各部门将当天情况进行通报、汇总,建立已办理入伙业主的管理档案。⑵对于业主提出的房间须返修的内容,报承建方返修,对房间返修量较大的单元特别报开发商及承建方,给与关注。⑶对于已下发的返修单,物业公司派专人跟进返修事宜,并将返修情况及时告知业主。 以上就是物业入住办理简单流程。
5. 保洁安全目标责任书
发一份保洁服务承诺书给你参考。为了确保保洁工作能规范正常运作,我们将做到以下服务承诺。
1、本公司在合同期内,因本公司员工原因引起贵公司财物的丢失或损坏,将由本公司负责。
2、本公司人员不向外人透露贵公司的商业秘密及信息。
3、本公司的保洁工作将严格按照"保洁标准"进行,并随时接受贵公司的检查督促。
4、在进驻前,本公司将提供进驻人员工号、个人身份证明给贵公司保安部门。
5、对于本承诺书未列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6. 保洁人员目标责任书范文
注册保洁公司需要提供以下证件及相关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的⾝份证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然⼈⾝份证件复印件。
5、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份证明复印件。
6、法定代表⼈的任职⽂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份证件复印件。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法律、⾏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提交有关的批准⽂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10、《承诺书》。
11、住所使⽤证明。
7. 公司保洁人员的责任及目标
保洁人员的岗位职责如下:
1、 遵守本单位和项目单位的规定、要求,尽职尽责按照操作规程及保洁标准所要求做好本责任区工作;
2、 负责保洁工作的具体实施,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技能,接受培训,掌握清洁工具基本操作技能。
3、 因任何原因离开工作岗位事先征得班长同意,如对上级做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应先完成再进行讨论;对班长工作上的调动或安排必须绝对服从;
4、 遵守正确的工作程序和方法,根据人流量多少随时做好保洁工作,并定时巡视重点区域;
5、 严格按相应操作规程使用、存放、保管保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丢失时及时上报领班备案,由项目经理按有关规定处理。正确使用各种清洁药剂,严禁浪费。
6、 积极参加卫生突击工作,如:贵宾参观、门前积雨、积雪的清扫突击工作。
7、 向客户宣传卫生常识,劝阻并制止不卫生,不文明的现象和行为。有义务维护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状况,在保洁过程中,如发现公共设施有损坏,应及时上报。
8. 保洁人员目标责任书模板
职工岗位安全责任书根据实际情况确保劳动者的现场施工的安全,然后进行签订。
1、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3、安全技术交底 制度
4、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
5、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6、安全检查制度
7、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8、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9、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10、卫生保洁制度
11、消防防火责任制
12、班组安全活动制
13、不扰民措施
14、门卫值班与保卫制度
15、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16、项目“三宝四口”安全防护规定
17、项目现场的落手清管理制度
18、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9、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二、管理目标是什么?
1、安全生产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事故负伤率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2、生产目标是减少和控制危害,减少和控制事故,尽量避免生产过程中由于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以及其他损失。
3、生产管理包括安全生产法制管理、行政管理、监督检查、工艺技术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作业环境和条件管理等。
4、基本对象是企业的员工,涉及企业中的所有人员、设备设施、物料、环境、财务、信息等各个方面。
法律依据:
《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
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不仅是企业开展正常生产活动所必需,而且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充分重视这项工作,教育全体职工从思想上重视生产中的安全工作,自觉地执行安全措施,这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关键;建立、健全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为此,各部门、各地区和企业应当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整顿企业、建立正常生产秩序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求企业单位真正作到安全工作有制度、有措施、有布置、有检查;从专业干部到工人群众,各有职守,责任明确;加强思想教育,及时而严肃地处理责任事故,并努力消灭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在当代的社会,现在我们国家对于职工的岗位安全是非常的关注的,因为如果没有安全方面的一些处理措施的话,就很容易产生一些不必要的安全事故,这个时候责任人也需要承担责任相关人员也会受到损伤。
9. 保洁服务责任书
1.负责组织宣传贯彻落实有关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
2.协助镇政府组织落实辖区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具体工作,对辖区单位和居(村)民委员会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指导督促;
3.组织动员辖区内单位和居(村)民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
4.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区制度,划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区的具体范围,指导单位和个人做好责任区范围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5.组织签订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书,指导责任人按照责任书规定的内容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6.对居住、工作或生产经营场所大门临街、临路的责任人实行门前包干责任制。
7.负责组织协调对镇村环境的综合整治,及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辖区环境良好。
8.负责协助镇政府和上级部门加强有关行政管理工作;
9.负责承办镇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或委托办理的其它工作。
10. 保洁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
一、岗位职责的定义岗位职责指一个岗位所要求的需要去完成的工作内容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岗位,是组织为完成某项任务而确立的,由工种、职务、职称和等级内容组成;职责,是职务与责任的统一,由授权范围和相应的责任两部分组成。 二、保洁员岗位职责 1、仪容端正、着装整齐,服从公司的统一调度和工作安排。 2、按公司要求高标准做好责任区内的清扫保洁工作。 3、及时纠正责任区内装修垃圾及生活垃圾的乱堆乱放行为。 4、按时收集小区的生活垃圾并清运至指定地点;定期对小区公共部位进行消杀工作。 5、协助管理处做好小区安防工作,发现可疑人或事,应立即向管理处负责人报告。 6、负责收集住户对小区环卫及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领导汇报;做好责任区环境卫生宣传和管理工作台。 7、完成公司临时指派的其他工作。